2009年12月16日 星期三

思考 要先有商業模式嗎?

雲:沒有。我覺得先做大,不要太想賺錢,利益不要最大化,才可能有最大利益。如果拿QQ跟facebook來比,facebook公司成立3、4年,這幾個月才獲利,雖然流量大過QQ,每個使用者只賺幾分錢,但QQ在2007年收益是facebook的4倍,每個使用者都能賺11、12元,線上廣告才約占13%,大部分收入來自於虛擬物品、遊戲、移動服務,相較之下,西方沒有這麼多的創意,我倒覺得可以向東方學習獲利模式。

李:你講得蠻對,互聯網上應該有多元化的獲利模式。真實世界有很多種不同付錢的方法,你買車、買房子、電視購物,都是先送再收錢。網路相對較一元化,主要是靠廣告、搜尋機制,希望有更多元化的嘗試。不過,我認為廣告、電子商務還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收入來源,因為網路上很多的服務是免費的。
不過創新工場比較希望有business model,目前不適合做別人沒試過的創業模式,我們打造很多的小公司,有95%收入還是來自廣告、電子商務,我們比較不希望冒巨大的風險。
話說回來,我對於你們的商業模式很看好,幾乎是一種新媒體。兩廂情願,用戶選擇了你,他可能沒辦法抱怨,放一點置入性廣告在裡面,就像電影中放了可口可樂的杯子,潛移默化的做,如果你覺得我推的太厲害,就不要來上,這是個人選擇。我不知道怎麼去轉換成錢,但是你可以明顯看到,一個有很多跟隨者的人,可以設計一個合理的收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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